遵化市2024年中央财政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使用公告公示
根据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4年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冀民委办〔2024〕6号)精神,2024年上级下达我市中央财政第二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34万元。经对项目进行综合遴选,并报市政府批复后,现将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7月23日-8月1日):
石门镇石门一村冷鲜仓储建设二期项目:分配资金34万元,在遵化市民族团结进步产业示范园内建设冷鲜库房一座及配套设施,建成后有助于产品收储、展销,改善园区生产条件,提升园区品质。
监督单位:遵化市委统战部
监督地址:遵化市海康二条
监督电话:6612124 12317
电子邮箱:zhmzju@126.com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