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使用公告公示
根据《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5年提前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冀民委办〔2024〕9号)精神,2025年上级下达我市中央财政提前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65万元。经对项目进行综合遴选,并报市政府批复后,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6月10日-6月19日):
1.石门镇石门一村阳光大棚项目:分配资金50万元,用于建设阳光棚3座。
2.石门镇苇家岺村垂钓园项目:分配资金30万元,用于在村西建设垂钓园一处。
3.石门镇提举坞村道路硬化项目:分配资金20万元,用于村内道路硬化1650平方米。
4.西下营满族乡康庄子村道路硬化项目:分配资金30万元,用于村内道路硬化,铺设沥青路面4546.58平方米。
5.东陵满族乡新立村民宿建设项目:分配资金35万元,利用现有集体闲置房改造200平方米民宿一处。
监督单位:遵化市委统战部
监督地址:遵化市海康二条
监督电话:6612124 12317
电子邮箱:zhmzju@126.com
2025年6月9日
遵化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