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使用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6-09 11:11:16

遵化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使用公告公示

 

根据《河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5年提前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冀民委20249号)精神,2025年上级下达我市中央财政提前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65万元。经对项目进行综合遴选,并报市政府批复后,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610-619日):

1.石门镇石门一村阳光大棚项目:分配资金50万元,用于建设阳光棚3座。

2.石门镇苇家岺村垂钓园项目分配资金30万元,用于在村西建设垂钓园一处。

3.石门镇提举坞村道路硬化项目分配资金20万元,用于村内道路硬化1650平方米。

4.西下营满族乡康庄子村道路硬化项目:分配资金30万元,用于村内道路硬化,铺设沥青路面4546.58平方米。

5.东陵满族乡新立村民宿建设项目分配资金35万元,利用现有集体闲置房改造200平方米民宿一处。

 

监督单位:遵化市委统战部

监督地址:遵化市海康二条

监督电话:6612124   12317

电子邮箱:zhmzj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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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使用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