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陵满族乡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1-02-25 14:19:16

中共东陵满族乡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68日至731日,市委第巡察组对我乡进行了巡察。2020119日,市委巡察组向我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落实市委提出的“四个一体化”要求不够有力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文物保护一体化方面,与清东陵保护区管委会的沟通联系不够紧密,缺少对文物本体和文物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在文化传承一体化方面,对满族民俗文化的挖掘不够深入,缺少具有代表性的产业和项目。在民生改善一体化方面,对如何与清东陵保护区管委会积极对接、让游客有更多的时间留在景区村庄内,如何培育出更多能够展现文化内涵、游客喜欢的旅游精品上,缺少有效的思路和方法”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加强与清东陵保护区管委会的沟通联系,成立文物保护队伍,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共同构建科学有效的文物保护体系;依托得天独厚的优势,主动融入、服务清东陵景区发展,着力建设一批高品质的采摘园、观光园、农家院,推出一批展现满族民俗文化的农家旅游项目和乡土文化旅游项目,实现以乡村旅游促进乡村振兴。取得的效果是:各景区核心村主动对接清东陵保护区管委会,成立了文物保护联防队伍,落实了联防联控常态化巡查机制,积极配合清东陵文管处保护文物。同时,我乡积极向国家民委、省民委展现民族工作成果,成功争创国家级民族乡村振兴示范乡。此外,成功举办第二届新立苹果文化艺术节,结合景区推出了特色农旅产品和线路,得到了果农和游客的一致好评。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在生态环境一体化方面,对群众的教育引导不够,部分神路两侧的绿化带内有积存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做到垃圾动态清零,共同把生活家园建设好、把景区环境打造好。取得的效果是:为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我们对全乡27个村下发《东陵满族乡环境卫生长效管控的实施方案》和《东陵乡“门前五包”责任书》,并由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不定期对各村进行检查,每月由各片相互交叉检查并对检查问题进行全乡曝光,督导其全面整改。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由于历史原因,一些与景区不协调的养殖场未完全取缔”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对与景区不协调的养殖场,由于受到国家鼓励扶持养殖业发展政策影响,并且涉及到老百姓民生问题,完全取缔存在很大难度。但是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养殖场建设,要求其建好标准化蓄粪池,真正做到日产日清,尽力减少污染。取得的效果是:投资10余万元,对西岫、六合一、二、三几个村域内养殖场彻底进行了整治,同时,对景区其他养殖场做到了日产日清。

2.党委集体领导制度落实不够到位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是决策部分重大事项违反议事规则。如:20184月,乡政府签订了31.6万元的绿化苗木购买合同,但是2018510日党委会才研究此事项。2019年以来,全乡所有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均没有在党委会上研究过。二是“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严格。如:201936日,党委会研究对2名党员的处理时,党委书记首先提出了从轻处理的意见,其他人员全部赞同”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四不一末”制度,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加大对党委会议定事项的执行力度,保持党委工作的连续性。取得的效果是:党委集体决策制的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议事制度得以更好落实,大额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的在党委会研究讨论,“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到位。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党委会议定的事项执行不坚决。如:2018629日,党委会决定收回汽车五厂1999年以来多占东陵乡的0.7亩土地,但是没有持续跟进,至巡察结束时,该事项仍没有解决”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针对收回汽车五厂0.7亩土地问题,积极查找原来档案,再次给汽车五厂去函,协调汽车五厂组织对该地块测量,确定具体面积,并督导汽车五厂落实测量结果,尽早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的效果是:经多次与汽车五城领导协调,汽车五厂领导请示唐山总公司后决定从该地块一边割出超出部分的地块给乡村两级,由乡村两级再处理。

3.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五清三建一改”工作的标准还不够高,巡察发现有部分违建厕所、废旧广告未拆除;第三方验收时,部分村庄内仍有树枝、石堆、粪堆等未清理到位”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并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做到垃圾动态清零,共同把生活家园建设好、把景区环境打造好。取得的效果是:检查发现的马庄村村委会院内、村西北部道路两侧杂草及时清理到位,惠大村的违建车库和牛棚拆除到位。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河长制落实不到位,重河道集中清理,轻日常监督管理,马兰河河道内有树枝、废旧轮胎等杂物”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河长制,做到三条主要河流河长定期巡河,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取得的效果是:马兰河河道内树枝、废旧轮胎等杂物及时清理到位,并举一反三,加强了河道检查,未再发生类似问题。

④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主题教育开展重形式、轻实效。有的班子成员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上对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与2018年民主生活会的批评内容完全相同;个别班子成员6篇心得体会4篇为网上摘抄;部分班子成员的调研报告没有与东陵乡、与工作职责结合起来,内容空泛”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大主题教育重形式、轻实效问题整改,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使班子成员充分认识问题严重性和危害性,持续巩固主题教育成效,将乡村振兴、壮大村集体经济、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增强广大干部抓工作、谋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取得的效果是:通过抓好会前准备、会中运行、会后整改等环节工作,加强党员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同时做好谈心谈话及征求意见工作,使主题教育真正见实效。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

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如:2017316日至18日,东陵乡一行8人赴陕西省咸阳市袁家村考察,每人每天报销住宿费360元(应不超过320元),住宿两天共超标准报销640元;318日,一名村党支部书记没有随考察团返回遵化,因私事在河南省逗留一天,319日返回遵化后违规报销返程车票635元。201718日,东陵乡政府一名工作人员去石家庄信访值班,违反规定乘坐高铁一等座并全额报销费用”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机关财政所票据报销管理,严格报销制度,对超标准报销全额追回。取得的效果是:超标住宿费8640元资金已全部退回;违规报销635元车费已全部退回;违规乘坐高铁一等座超出部分78元已经退回。

2.对村级重大事项把关不严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是存在滞留、挪用救灾救助资金问题。如:20131月,学田村收到上级拨付的救灾款4080元,至巡察结束仍没有发放。20136月,马庄村收到上级部门拨付的24000元救灾款后,支出16360元用于偿还工程款,未专款专用。二是重大工程不公开招投标。如:20196月,大汤河村修建村东大桥桥基工程,涉及工程款19.75万元,没有进行招投标,由村集体组织施工。三是重大事项不上会研究。如:20188月,学田村在没有召开“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的情况下,偿还了借款75776元。四是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如:2017年以来,全乡共有11个村将涉及12.8万元的粮食直补款用于村集体开支,未补贴给承包人”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今后对村级组织处置集体“三资”问题,严格履行民主议事程序,坚持集体决策,没有进行“三资”交易的坚决不予入账,并报乡纪委进行查处;对重大的村民代表会议,要求包村包片干部参加,确保参会人数达到法定要求,确保会议真实性。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乡党委安排乡组织办、纪委和农经站定期联合督导检查,确保各村按时点进行村务年度、季度、月公开,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并将村务公开情况纳入年底班子考核。取得的效果是:对于学田村救灾款4080元拨付不到位问题,已于20211月发放到位对于马庄村挪用16360元救灾款用于偿还工程款问题,乡纪委进行了立案查处,给予时任支部书记许宝春和时任村主任徐振东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给予时任村支委许继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于大汤河村修建村东大桥桥基工程未进行招投标问题,我们举一反三,建立完善了重大事项审批制度,2000元以上工程坚决招投标,杜绝此类问题;对于学田村未召开“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偿还借款75776元问题,我们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完善了村级重大事项审批制度,严格把关各项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于2017年以来11个村将涉及12.8万元的粮食直补款用于村集体开支,未补贴给承包人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其中裕大、新三、兴隆泉、钟庄、马庄、大汤河、新四、五道洞、新立、定小等10个村都有村民代表和承包户参加的会议记录,一致同意将粮食直补款作为集体收入,并由承包户与村签订了自动放弃粮食直补协议,裕小村202012月将5379.64元粮食直补款发放到各户。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村级财务监管缺位问题。一是白条入账问题严重。2018年、2019年,全乡27个村白条入账的金额分别达到99.5万元、151.6万元,平均每个村为3.7万元和5.6万元,一些大型机械租用、修路以及购买水泵、空调等开支,本可以开具正式票据,却也是白条入账,存在较高的廉洁风险。二是存在坐收坐支问题。2017年以来,全乡共有9个村将收取的土地和果树承包款、个人借款、房租等142.9万元,不存入农经站,直接用于村内开支,导致部分大额资金的使用失去了监管。三是月报账制度形同虚设。2019年,全乡27个村报账最多的仅有5次,最少的只有1次。由于村集体报账不及时,直接导致村务不能按时公开”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加强对村级重大事项的监管,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土地发包、工程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依法依纪依规、公开透明运行。农经站严格监管,对已存在的村级白条下账、坐收坐支、不报账等问题依法整改到位,对经办人员取得的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给予及时纠正和制止,坚持原则,严禁在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上签字审批。此外,对乡村两级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加强纪律教育,促使其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财经纪律观念。对村会计加强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其认真履行出纳职责,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报账。落实民主监督制度,督促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审核把关,对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提出整改意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取得的效果是: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管理、月报账等制度,通过培训和警示教育,各村普遍增强了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坚持月报账的意识,巡察反馈至今各村能够按照遵化市村集体原始凭证管理规定,严格重大事项审批手续,未发生白条入账,坐收坐支,不按时报账等问题。

④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机关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现金不及时入账。如:201733日支取现金49509元,430日才记入现金账。二是固定资产不入账。2017年以来,共有空调、打印机、电脑显示器等49625元的物资没有记入固定资产账。三是个别入账票据附件不齐全。如:2019130日发放全乡食品药品协管员补贴16200元,没有发放明细”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树立红线意识,乡人大、乡纪委等科室加强对乡财务工作监督与管理,确保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登记、报销、结算工作,严格审核财务报销票据,规范执行有关规定,强化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建立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现金及时入账、严格固定资产入账、严格票据规范,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打造廉洁、高效政府。取得的效果是:增强了财政所工作人员的现金及时入账意识,类似事情未再发生;202011月,49625元固定资产均已入账到位;食品药品协管员补贴,补齐了发放明细,并与每位协管员进行了确认。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

①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班子成员没有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引导党员干部端正心态,严肃对待党内政治生活,所有班子成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同时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做到会前准备充分、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会后认真整改。取得的效果是:机关支部全面认领此项问题,并深刻反思,积极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目前,乡机关支部已经落实了整改方案,召开会议、发展党员、组织生活实现了全面规范化,受到了机关党员的肯定。

②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一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如:2018年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从网上摘抄的内容达到70%以上;20192名班子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与2018年的雷同。二是部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缺少民主推荐、征求意见等环节”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做到会前准备充分、会中批评与自我批评“红脸出汗”、会后认真整改。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必须根据自己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际进行撰写,引导党员打消顾虑,说真话,真批评,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相待,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取得的效果是:民主生活会质量显著提高,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民主推荐程序得到完善,做到了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

③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一是2017年以来党委会没有专题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警示教育开展不深入。2017年以来,乡村两级共有2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但东陵乡党委没有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没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2017年,党委书记与各村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与分管所站负责人没有开展廉政谈话”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强化“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开展党委书记和各所站长及各村支部书记廉政谈话,确保打造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取得的效果是:第一,“两个维护”的自觉越来越强。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责任担当,形成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的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氛围。第二,主体责任扛得越来越牢。通过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开展“警示教育”大会,主要领导讲廉政课等,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网络。第三,监督职责落得越来越实。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查找管党治党薄弱环节,进一步把主体责任落实、落地,责任链条拧紧。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营造敢担当,扛责任,善作为的氛围。

④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对基层党务工作抓得不严不实。一是全乡27个村普遍存在“三会一课”“缺会少课”、记录不规范、参会人员签名笔迹雷同等问题。二是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走形式,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村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要么全部优秀、要么超过优秀比例。三是发展党员不规范,有的村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时,不是党员的村民代表也参与了表决”问题,我们制定了整改措施:严肃党组织生活,加强对下属支部的管理和指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办不定期开展抽查,对“缺会少课”、记录不规范、笔迹雷同等问题及时提醒整改,并对支部书记开展谈心谈话,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同时提升村两委班子履职能力水平,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杜绝村民代表参加发展党员会议,规范发展党员档案和党员大会记录,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取得的效果是:“三会一课”记录逐步规范,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按照组织要求开展,发展党员程序、档案和会议记录进一步规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225日至425日)。联系电话:0315-6944511(工作时间);邮政地址:遵化市东陵满族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064200;电子邮箱:994649856@qq.com

 

 

中共东陵满族乡委员会

202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