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遵化市民政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6月2日至8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深刻认识到这次巡察是对全市民政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客观、中肯,局党组诚恳接受。在落实整改过程中,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深挖根源,举一反三,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端正的态度、务实的举措,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2023年10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结束后,市民政局党组立即组织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并要求各位班子成员统一思想认识,勇于担当担责,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带头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圆满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位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实。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遵化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具体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限,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了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做到有的放矢。
(四)加强协调联动,推动整改落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主要领导要求,加强协调督导,定期进行调度,及时了解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过程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及时提交局党组,专题研究解决路径,推动问题解决。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的有序推进。
2024年1月15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各位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逐一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需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检查的事项,由相关分管副职在民主生活会上作了深刻检查。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市民政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有差距”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问题
(1)针对“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视程度不够高。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未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深入下属单位开展宣讲较少”问题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进一步调整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巡察反馈以来,我局共组织召开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5次,各位班子成员也分别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分管科室、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理论宣讲,有效提升了学习效果。
(2)针对“对涉及本系统重要讲话、重大部署学习传达不到位”问题
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市民政主管部门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认真组织传达学习。2023年11月27日,我局召开班子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有关章节、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河北省民政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到了在思想上和工作上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3)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主要在中层以上党员中开展,覆盖面不全”问题
在开展民政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过程中,按照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召开中层以上党员干部会议学习,并由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头组织传达,做到了全系统党员参与全覆盖。
2.关于“推进社会救助有薄弱环节”问题
(4)针对“低保兜底保障不够精准。主要依赖于大数据推送、第三方抽查,履行主动发现、日常复核职责不足,距应纳尽纳、应退尽退有差距”问题
一是加强社会救助政策宣传。①制定了救助政策明白纸,由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在人员聚集场所发放并通过村广播站宣传;②通过葵花朵朵微信平台宣传低保边缘家庭的相关政策,扩大群众知晓率;③2023年9月14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作进行了公开宣传报道;④在市政府官网公布救助政策信息,实现救助工作公开、透明。
二是加强基层民政干部社会救助政策培训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①2023年9月2日和10月16日召开了2次基层民政干部救助政策培训会,增强了基层民政干部履职能力和为民服务水平;②2023年11月30日利用典型案例对乡镇(街道)民政干部进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了基层民政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执政为民的服务理念。
三是落实信息共享、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①制发了《关于常态化推进共享信息落地的通知》,将市医保局推送给我局的个人医疗费用较高的四类人员名册共3996人反馈到相关乡镇(街道),并逐一进行核实处置,确保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②充分利用河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系统,及时处置完成部门间推送的信息线索,今年以来累计处置预警监测信息1838户,处置办结率达100%;③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12345平台、信访平台、抖音、快手等手机自媒体作用,加强涉及社会救助舆情信息收集,并主动协调有关乡镇、街道调查核实。8月份以来,新纳入低保162户、特困105人,取消低保待遇55人、特困待遇4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5)针对“‘救急难’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临时救助存在超时审批发放问题,特别是急难型救助不及时;社会救助基金救助力度较弱”问题
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联系,于2023年8月31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唐山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了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流程,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审核确认,确保临时救助金及时足额拨付、发放。
二是优化社会救助基金本金管理,合理配置本金定期、分期存储比例,增加合规收入,确保救助基金可持续使用,按照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原则,不断加大救助基金支出力度,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6)针对“执行流浪乞讨救助政策不严格。未落实公务卡购票制度,对流浪乞讨人员通过‘跑站骗票’,套取资金现象防范乏力,存在多人屡送屡返‘跑站’现象”问题
一是通过全国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求助人员身份甄别,对经系统比对短时间内多次得到救助、有跑站嫌疑的求助人员,及时予以劝阻。
二是加强横向信息沟通,已和唐山、丰润、迁西、玉田等救助站加强联系,及时通报可疑人员信息,尽量避免跑站人员重复救助问题发生。
三是完善救助机制,和遵化汽车客运站签订了《合作补充协议》,由汽车站进一步完善救助站开具的乘车凭证管理,车站换票处接到救助站开具的乘车凭证后,要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换票,并在换取的车票上注明“救助车票、禁退禁卖”字样,车票一律不准退票或改签,确需退换的,车站工作人员要及时通知救助站,由救助站工作人员负责办理,从制度层面堵塞恶意求助人员套取资金的漏洞。截至目前,救助站已成功劝阻3名疑似“跑站”人员。
3.关于“养老服务提质增能有差距”问题
(7)针对“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成效不足。日间照料服务站支撑能力弱,运行率低,存在设施闲置、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推进较慢”问题
一是学习借鉴其他县(市、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模式及经验做法,利用社会资本,整合资源,积极推进社区日间照料服务市场化运营。进一步提升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建设标准,认真查找并解决社区日间照料服务站(点)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老年人对社区日间照料的认同,利用社区五级联控体系进行网络宣传,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和志愿者进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志愿服务企业、个人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提供支持、帮助。
二是我局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由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参加的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印发了遵化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遵化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持续推进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各乡镇推进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督导力度,截至目前,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建设已覆盖70%以上行政村。
(8)针对“破解养老供需矛盾主动性不强。6家公办敬老院有床位754张,共有在院老人340人,大量床位及资源闲置,公共资源使用效益不高”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府办养老机构保障效能,对符合入住敬老院条件且有意愿的特困供养人员做到“应进必进”。
二是制定了《遵化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运营方案》,通过公建民营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
(9)针对“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全市38家星级养老机构全部为二星级以下等级,专业化、特色化养老机构少,整体档次偏低”问题
一是大力支持民办养老事业发展,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建立规模化、连锁化等高标准医养结合的养老机构,形成养老服务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格局,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为提升我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我局于2023年12月4日组织召开了养老机构星级等级培训会议,重点解读星级评定流程、申报条件、评定细则和注意事项,鼓励引导符合星级和条件的养老机构积极参与更高等级的星级评定工作。经统计,2024年有5家民办养老机构、6所公办敬老院拟申报二星级养老机构。
4.关于“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不够有力”问题
(10)针对“老年公寓机构改革不彻底。2019 年机构改革过程中,光荣院、老年公寓职能划转不到位,管理职责不清晰,遗留问题大”问题
经请示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启动了老年公寓公建民营工作,完成了老年公寓(光荣院)公建民营招投标,2023年12月22日发布了中标通知,2024年1月17日与唐山幸福家园健康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租赁合同,由唐山幸福家园健康发展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五年租金,用于解决老年公寓遗留问题。2024年1月15日,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对老年公寓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机构改革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11)针对“殡葬改革亟待提速。针对散埋乱葬,以及南部乡镇火化区土葬反弹问题,缺乏有力措施,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进展不快”问题
一是印发了《全市殡葬改革“惠民生、树新风”实施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先后两次召开殡葬改革推进会议,对我市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积极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以民政系统“每月一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的开展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殡葬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持续巩固火化区火化率。2023年7月份以来,累计组织工作人员到党峪、地北头、娘娘庄、铁厂等重点乡镇开展殡葬政策法规宣传40余次,入户30余次,发现非法土葬10件,逐一核实并采取了妥善处置措施。
三是积极推动殡葬设施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落实,加快推进乡镇中心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已建成3个乡镇中心型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改造完成1个乡镇中心型公墓。全市现有建好的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11处,回民墓地3处,能够有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骨灰安葬需求。城市公益性公墓已初步选址,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在唐山市率先建成了总投资26万元、占地面积4200平方米的生命纪念园,已投入使用,已有13名逝者葬入草坪葬。
四是全面整治散埋乱葬问题。印发了《遵化市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集中摸排行动通知》,积极协调督导各乡镇开展“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全面整治,严厉打击乱埋乱葬、乱建墓地等违法违规违建行为,全市共排查出9处散埋点,均已整改到位。
5.关于“防范化解风险不到位”问题
(12)针对“存在信访隐患,老年公寓不能办理退休手续”问题
一是要求各科室、各单位以全市信访百日攻坚行动和创建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县为契机,全面做好分管领域各类信访隐患排查,及时发现苗头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处置措施,有力维护全市民政系统和谐稳定。
二是针对老年公寓不能办理退休手续问题,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11月9日遵化崛起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信访案件调度会议精神,积极筹措资金20万元,完成了信访人拖欠养老保险缴纳和退休手续办理工作,2名信访人均已签署息诉罢访书,信访案件已经妥善解决到位。2024年1月15日,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对老年公寓职工进行了妥善安置,保障了老年公寓职工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消除了信访隐患。
(13)针对“对敬老院管理不严格。个别敬老院食品留样不规范、存有过期药品”问题
一是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对敬老院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印发了《遵化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民政养老服务领域安全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的通知》《遵化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提示》。结合我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及年初制定的抽查工作计划,由我局牵头,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开展养老机构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加大检查力度。
二是督导各敬老院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各项制度,严格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14)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得不实。三年来对意识形态工作研究较少,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问题
2023年11月6日,我局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并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和谁分管谁负责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位班子成员既要抓好日常业务,又要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一岗双责”责任,定期就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指导督导,并责成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协调,就易发生热点炒作的舆情问题进行摸排,避免工作被动。在研究部署2024年全年民政重点工作时,要将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并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二)关于“‘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树得不够牢,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方面
6.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够主动”问题
(15)针对“整治殡葬领域乱象发力不足。倡导厚养薄葬不够到位,治丧扰民、‘社会大操’把持垄断等问题,未得到有效治理”问题
一是积极推进村居红白理事会建设,完善红白理事会有关规章管理制度,广泛宣传成立红白理事会的重要意义,并积极引导村(居)党员干部在婚丧事宜中起带头作用。截至目前,全市648个村、42个社区已全部成立红白理事会。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全面完成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工作,有效提升了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能力。
二是结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在中元节、寒衣节等传统祭祀节日前,就做好文明祭扫、祭祀管理等工作下发专门通知,并通过五级联控机制、葵花朵朵等平台发布文明祭祀的倡议书,积极引导广大城乡群众树立文明、绿色、节俭新风尚。
三是积极推进与天津天福瑞公司殡仪服务合作项目,已与福德殡葬服务有限公司就殡葬管理所改造提升及经营服务项目签署了合作协议,计划建设守灵间10套、悼念厅4个,并对现有殡葬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提升,项目建成后,将为广大群众提供专用治丧场所,有效解决治丧扰民等问题。
(16)针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存在标准不高、用品发放不到位、资源供给失衡等”问题
一是我局于2023年12月5日召开了由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参加的重点工作部署会议,制定印发了遵化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开展“回头看”。
二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根据适老化改造工程实际需求同步做好配套资金保障。
三是实地入户对配置老年人用品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核查,对照发放表询问老人配置物品是否一致,确保用品发放到位。
四是加强与乡镇、街道沟通协调,突出目标导向和需求导向,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做到“应改尽改”。
7.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
(17)针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有弱项。组织协调村监会换届不深入,18 个乡镇存在村委会委员担任村监会主任情况,村务监督存在短板”问题
一是加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制定印发了《遵化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务监督工作的通知》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了村监会组织机构、任职条件及工作制度。
二是指导乡镇(街道)对推选产生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人员任职资格、履职情况和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村监会人员予以调整。通过自查,全市共调整充实村务监督委员会59人,更新不符合任职资格的主任26人、委员33人。截至目前,全市现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2383名,其中党员1333名,群众1050名。
(18)针对“行政执法监督不严肃。从事执法工作的 3 人均无执法证,且执法无记录、无台账,处罚的案件无案卷”问题
一是积极组织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在执法岗位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司法局组织的法律知识在线学习和唐山市民政局组织的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唐山市民政行政执法规程》,加强行政执法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堵塞管理漏洞。目前,殡葬管理所已经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建立了执法台账和相关档案记录,做到了执法留痕、有据可查、规范执法。
三是按照市司法局工作部署,2024年积极组织在执法岗位工作且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壮大执法队伍力量。
(19)针对“社会组织年检不严格。年检报告存在信息不全、无审查意见、未盖章等”问题
一是我局于2023年5月6日开展了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自身素质。
二是进一步规范年检工作程序,组织开展年检工作“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是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年检“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层层把关,确保年检质量。
8.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缺乏跟踪问效”问题
(20)针对“专项补贴发放不够规范。补贴标准评估有漏洞,敬老院供养老人护理标准由本院院医评估;民办星级养老机构老人生活能力等级评估工作,聘请的阳光养老咨询服务评估中心负责人,与福泉居、佳祥居老年公寓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自己为自己评估”问题
一是2023年10月30日制发了《遵化市民政局关于规范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评估的通知》,对今年乃至今后的特困人员(含在公办敬老院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含首次评估和日常、年度复核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完成了2023年的自理能力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从2023年12月起调整照料护理费标准。
二是2023年9月12日,我局副局长金磊对遵化市阳光评估中心法定代表人孟祥超进行了约谈,要求遵化市阳光评估中心加强对聘用评估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坚决杜绝自身开办老年公寓的工作人员给自家老年公寓评估情况。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
(21)针对“财务监督缺失。三年来未对下属单位、各敬老院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开展内部审计,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修订了《遵化市民政局规章制度汇编》,就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有关事宜进行了调整完善;制定了《对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的实施方案》,并由相关业务科室牵头协调,抓好具体落实。
9.关于“项目管理和会计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
(22)针对“项目管理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相关资料。
二是完善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中的报批程序,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23)针对“财务审签不严格”问题
一是加强了局机关和有经济行为的各民政服务机构财务人员警示教育,要求严格把好支出票据审签关,签字手续不完善的一律不得入账。
二是对已入账、签字手续不完善的,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补签。
(24)针对“追缴违规发放的防暑降温费不到位,用单位资金垫付应个人退缴的费用 1800 元”问题
责成殡葬管理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盯办,安排专门人员对违规发放的防暑降温费进行追缴,已全部追缴到位。
(25)针对“购置云视频信息平台 9万元,以及人民陵园购空调、电脑等 7599 元,未计入固定资产账”问题
已责成局机关财务及人民陵园,对应入未入固定资产账的采购项目,进行了补录。下步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制度,对符合入统条件的,及时计入固定资产台账。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方面
10.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26)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有欠缺。党组会议事范围不够清晰,未明确大额资金使用上会额度,部分大额支出未上会研究,且党组会议记录存在要素不全、潦草涂改、决策过程不够具体等”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了《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提交党组会审议事项范围,明确大额资金使用上会额度。
二是由局办公室负责,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内容,做到要素齐全、书写整洁。
(27)针对“班子分工不够合理,财务由副局长兼机关纪委书记分管”问题
已于2023年12月7日对班子分工进行了调整,纪委书记不再分管财务工作。
11.关于“‘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有差距”问题
(28)针对“局党组书记落实‘四个亲自’不够扎实,督促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压力传导弱化,2020年未组织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雷同”问题
一是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日程,相继召开了两次专题会议,调度并安排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二是责成各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切实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各自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增强针对性。
12.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29)针对“干部日常监督不够有力。内部管理不严格,规章制度建设薄弱,部分制度没有适应机构改革进行调整”问题
一是调整完善了《遵化市民政局规章制度汇编》,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已印发。
二是加强日常督导检查,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三是严格落实《机关内部量化考核办法(试行)》,切实把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落到实处,确保公平公正。
(30)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没有结合工作实际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普遍认为没有廉政风险”问题
我局按照市纪委监委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梳理出9项廉政风险点,制定出台了2个规范性文件,有效加强了廉政风险管控。此外,中秋、国庆、元旦前夕,我局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微信群发布工作提示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提醒,持续增强大家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政治警醒和政治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3.关于“党组织建设用力不足”问题
(3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扎实。对党建研究少,对下属党支部指导不到位。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不足、会议记录缺失、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比较突出”问题
一是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亲自抓、分管党建副职具体抓、各党支部书记直接负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由局直属机关党委牵头协调,以基层党支部为责任主体,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党建工作。
三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督导,督促基层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内生活制度,并规范完善相关档案资料。
(32)针对“发展党员不够严肃。相关会议存在实到会人数与签字人数不符、未按手印”等问题
一是积极组织各支部党务人员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系统组织的党务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二是严格落实党员发展有关要求,相关会议档案资料做到规范完善、手续齐全。
(33)针对“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
一是认真学习党费收缴有关规定,精准核定党费收缴基数,并提示督促广大党员及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是对巡察发现的个别支部、个别同志欠缴党费问题,已责成相关党支部负责同志督促缴纳,现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还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从严从实、常抓不懈,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持续用力,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意识,紧紧抓住市委巡察组反馈的具体问题,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需长期推进的,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紧盯不放,跟踪督办,确保问题得到最终解决。
(二)健全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针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完善顶层设计,堵塞管理漏洞,加强督导检查,推动制度机制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通过强化制度管理,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干实事的新常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加强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真正做到心中有法、工作守法,一心一意谋发展,精准高效不虚谈,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
以上是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向市委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6653006(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通讯地址:遵化市华明路66号遵化市民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064200;电子邮箱:mzjbgs3006@163.com。
联系人:窦玉春;职务:遵化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电话:6653006/13582930966)
中共遵化市民政局党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