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遵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部署,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8月1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建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10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传达了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反馈给我局的3个方面的29个具体问题认真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深刻自省,切实承担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及时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制定出台了市住建局《关于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整改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9个问题,逐条分析、全面对照,认真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同时由局党组书记负总责,责任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主动认领责任,包干负责,逐项落实整改。
(三)坚持整改到位,强化督导落实。局党组于2023年12月2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班子成员围绕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逐项认领、深刻剖析。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一条一条、一件一件抓好落实。对于能够立行立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严格按照整改时限,扎实推动整改,以不达整改目标不罢休的勇气和担当努力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同时按照“一件一档”原则做好档案保存工作。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住建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和唐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住建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学习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问题
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和唐山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上级领导关于住建领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制定学习计划,每月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安排集中学习、机关每周五学习。同时,充分利用“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真正做到的学懂弄通。截至目前,已开展中心组学习8次,研讨交流5次;各党支部安排集中学习5次,机关周五学习13次。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学用结合不紧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推进住房和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不多”问题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能力。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配合做好玫瑰园与华远世纪城遗留问题化解。玫瑰园一区办证问题,法院已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了解除玫瑰园一区土地查封的说明,建行已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了同意481户业主可办理不动产证的说明,市政府已责令由文化路街道和西三里镇政府共同负责为小区业主开展办证工作,目前正在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华远世纪城正在等待唐山市中院对该案件衍生的诉讼案件下达裁定。二是及时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建领域建筑施工、燃热和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等重要指示精神。三是制定《遵化市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案》,完成2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有偏差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落实量化考核工作不全面。2022年10月,按《住建局内部绩效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绩效量化考核结果为B等次的科室负责同志向局党组写出书面报告、制定整改措施,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对其进行谈话。该年度考核结果为B等次科室有13个,均没有落实相关要求”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按照我局制定的《住建局内部绩效量化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2022年度量化考核为B等次的科室,党组书记张立志同志于2023年11月1日对13个科室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也写出了书面报告,就今后工作如何开展好,争取更好考核名次,制定了整改措施,以此激励全局各科室工作顺利推进。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股级干部任免不规范。2020年8月,通过党组扩大会议,任命2名正股级、11名副股级干部。2022年12月,党组会议研究人事调整事宜,任命8名正股级、7名副股级干部,两次调整均未报相关部门履行审批手续” 问题
住建局核定行政编制14个;全额事业编制54个;差额事业编制19个;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5个。因人员混杂,为了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经局党组研究任命他们为股级干部,因身份与所任岗位不符,所以不能到组织人事部门履行审批手续。针对此项问题,我们制定了三项整改措施:一是对任职不规范问题进行规范。局党组经过认真研究,对不能履行任免手续的28人进行了清理规范,确保人岗相适,同时对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研究,严格按照程序对股级干部进行任免,杜绝私自任命股级干部情况的再次发生。二是做好人员补充工作。积极与编办、组织人社部门对接,按照编制空缺情况,积极补充工作人员,不断充实工作力量,2024年计划招录公务员1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三是完善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明确提出严把任职前的资格审查关口,对人员身份不符的一律不予提拔使用,通过制度约束,确保股级干部任命符合相关程序。
3. 关于党组重部署、轻落实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22年8月党组扩大会议对建筑、燃气、自建房、房地产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但相关工作未有效落实”问题
经核实,2022年8月26日制定印发了《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筑类于9月至10月开展巡查,采取巡查复检的方式,共巡查40余次,排查出问题20余个,并按要求整改到位。全市各乡镇街道均按要求对自建房进行排查,燃气行业截至10月上旬,排查出47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2022年10月下旬开始封控,所有人员奔赴疫情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确保党组会议部署落实到位,我局2024年初制定全局工作要点,由机关纪委结合办公室督导落实。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22年8月,党组会议研究成立6个执法检查组,每月对乡镇进行执法检查一次,未见各组检查情况” 问题
经核实,2022年8月12日根据局党组扩大会议议定,成立6个执法中队,共计18人,本着不脱离原科室的原则,兼负对全市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执法中队成立后,于2022年8月23日至8月24日对各执法中队进行了集中培训,会后各中队积极投入工作。但因建筑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等三十多项法律法规,各中队在执法检查中对法律法规没有学懂弄通,造成检查标准不统一。为确保行政执法的严肃性, 9月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撤销了6个中队,并形成单位会议记录,只是巡察时遗漏没有提供。在今后工作中,我局从严格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着手,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情发生。
4. 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20年和2021年,部分班子成员的四述报告中未体现意识形态工作。2020年和2021年,前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报告内容雷同。2022年和2023年党组会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问题
健全《中共遵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实施办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制度》等制度,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严格坚持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每年年初召开党组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强国积分低,全局168名干部职工,到6月20日年度积分为0分有55人” 问题
我局实际共有职工148人,在“学习强国”平台上注册人数168人,其中20人均是为提升全市注册率从其他方面推广的人员,从而导致学习成绩不佳。对此问题,我局认真排查,对退休干部、因工作变动转走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更新“学习强国”系统使用,微信群内推送“学习强国”优秀文章,引导广大学员积极参与学习。同时实行“日通报”“日调度”,对未参与学习的学员进行每日通报督导,不断强化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提升政治觉悟。截止至2023年11月9日,全局学习参与率达到100%,实现了住建系统“学习强国”全覆盖。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为民服务意识有待加强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办证难问题未能有效解决。省巡视移交问题122个,办证难问题为51个。如:滨河庄园小区于2019年9月启动处遗办证工作,852户至今未能办证;富贵家园、华远世纪城等小区未办理不动产证,致使群众多次信访”问题
一是滨河庄园小区共需办理不动产证882户,其中30户政府产权公租房已办理完毕,剩余回迁户需办理852户不动产权证(其中上交手续820户,32户未上交)。截至目前,第一批一手房417户已办理交税业务,其中40余户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其余正在办理。剩余第二批403户正在整理完善房产信息材料。二是针对富贵家园办证问题,市政府制定了解决方案,资规局正在落实。三是我市“烂尾楼”问题项目为华远世纪城A10标段,该项目于2019年11月29日经唐山中院审查裁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移送遵化法院管辖。目前已完成调查评估工作,成功招募意向投资人“无锡天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召开两次债权人会议,第二次债权人代表会议上分为资产类债权组、优先类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股东)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除出资人组外,其他三组均表决通过该草案。华远管理人就重整计划草案向法院提交强裁申请,但因涉及遵化红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A10标段物权与唐山华远公司诉讼一直在进行中,且该A10标段为华远破产项目主要资产,按上级法院要求,对该申请的强裁应等待A10标段物权纠纷唐山中院的终审判决。现该案终审判决已于2024年1月5日送达,就A10标段物权确定给遵化红运公司,该重整计划草案无法实现,现法院无法进行批准。按照破产重整管理人意见,将继续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窗口服务效率有待提高。工作人员处理行政审批窗口业务的速度过慢,让企业、群众感到不满”问题
2023年11月20日组织对审批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增强窗口服务人员工作主动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推进一次性告知制度,优化服务内容,强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满意度。
2、关于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缺乏对建筑市场的监督检查。如,2022年唐山松港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问题”问题
按照2020年8月6日中共遵化市委办公室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化市关于推进乡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遵办〔2020〕15号)的通知要求(行政处罚事项指导清单第25条规定),将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权下放到乡镇街道政府。该处罚权未下放时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已取得土地手续、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管。综上所述,该项目于2022年8月31日取得规划许可手续,行政处罚权和监管权已下放,应由属地政府依据以上文件依法依规处理。对该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应由项目所在地街道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处罚。(唐山松港科技项目为我市2010年重点项目,为支持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经市政府批准由招商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按要求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政府性基金等相关费用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监定报告,作为工程质量保证依据,同时作为不动产办理中施工许可和验收手续的要件,不再补办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不动产部门以发改、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及主体机构检测鉴定报告作为办证要件予以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2023年已完善相关手续。)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主动服务企业意识不强。对在建项目的消防验收提前介入不及时、不深入,现场督导力度不够,造成多个小区因消防验收不合格而入住不及时”问题
2023年10月26日组织科室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提前介入、及时督导。
(4)针对巡察组指出的“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管理体制不顺畅,对物业企业督导检查力度不够, 部分小区存在物业捆绑收费等问题,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矛盾不能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投诉逐年增多” 问题
针对此问题,我局已经制定了《遵化市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工作方案》,并于2023年9月5日以遵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目前我市已经召开了全市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工作会议,理顺了物业管理体制,明确了各部门责任,明晰管理体系,大大降低了物业投诉率。对于巡察反馈的电费捆绑问题,产生根源是小区自管变压器的存在,针对此问题我局已通知所有物业企业禁止捆绑收费,并明确规定逐步取消小区自管变压器现象,对新建小区实行全部电力统管,对已经形成自管的老小区,本着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逐步取消,如有业主举报,将立即下达整改通知,并按相关文件处理到位。
(5)针对巡察组指出的“房屋维修基金收缴不力。至今尚有28个小区5000多万元维修基金未收缴到位”问题
经统计,我市尚有16个小区、4759.5791万元房屋维修基金未收缴到位。我局积极研究上级政策规定,对欠缴维修资金的项目建立台账,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追缴力度,确保按时完成追缴任务。一是通过对欠缴的开发企业送达追缴通知书、追缴决定书等方式逐一进行追缴。同时,要求各开发企业将代收的全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纳到指定账户。二是我局将对未缴纳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企业召开追缴会议,同时向每一个欠缴企业送达追缴决定书;追缴决定书期满后,对拒不缴纳的企业,启动司法程序,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单位“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对党建工作的重视不够。2021年党组会议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
2021年3月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档案存放错误,未能及时提供。对此,及时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工作上保持认真的工作态度,按时妥善归档保存。党组主要领导同志真正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中共遵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体系实施办法》,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领导同志也必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科室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履行领导责任不足。对管党治党工作不谋划,对班子成员的谈话不到位”问题
2023年1月30日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6月26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班子成员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并研究部署下半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3年12月11日—13日、2024年1月2日—5日分别开展巡察整改、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做到既谈思想又谈工作,指出短板差距,明确努力方向,确保谈深谈透。
2.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还需加强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党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党组会议上布置得多,抓落实少”问题
杜绝党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的现象,围绕党组会议事项,对具体工作定期制定任务清单,逐项盯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2020年以来1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020年一名职工因上班迟到被省大督查发现,进行全局通报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2021年一名职工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一名工作人员因驻企组织协调不力被上级发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2022年党史学习教育中部分谈心谈话内容雷同”问题
及时选举成立机关纪委,强化管理职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制定党组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局党组与领导干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确保无责任盲区和监管死角。一是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6日、2023年12月4日、2024年1月15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警,打造更加良好的政治生态,确保住建作风持续好转;二是根据人员变动和岗位调整,及时开展廉政谈话活动,结合调整人员的自身特点和新的工作岗位要求,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三是健全完善《遵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的通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3.关于基层党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21年机关党支部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活动”问题
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已如期召开,因人员调整,在巡察期间未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资料。于2023年11月3日,对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执行市委文件精神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活动。
(2)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21年房屋征收办党支部未召开支委会议、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我单位认真分析原因,由于疫情期间暖气漏水,房屋被淹,房屋需要重新装修,导致档案资料丢失,未能在巡察时提供资料,后在整理档案时找到支委会记录、民主评议党员等相关资料。针对这一问题,房屋征收中心支部高度重视,认真反思,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一是按照党组织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召开相关会议。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对相关档案及时归档,妥善保管。三是加强档案室安全工作,对档案的保存实行专档专柜,专人管理。
(3)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21年房产交易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记录无参会人数、会议内容。机关党支部党费收缴登记不全”问题
2023年11月3日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对各支部书记开展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支部党务工作水平。对原支部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确保今后支部记录完善、党费收缴登记完整。
4.关于发展党员不规范问题。
(1)针对巡察组指出的“2020年机关支部一名预备党员转正用举手方式表决,房地产交易党支部在党员转正时没有记录表决人数和表决方式。部分党员发展对象外调证明材料内容填写不全,党组会议审批预备党员转正时,无表决人数”问题
一是2023年11月3日,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暨支部书记培训会议,组织各支部书记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遵化市发展党员工作“三公两评一追究”操作规程(试行)》,严格党员发展程序,确保不出任何问题;二是对机关党支部和房地产交易党支部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各支部书记严肃表态,确保以后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三、下步打算和措施
目前,整改工作成效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四巡察组、市委巡察办的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和驰而不息的精神抓好全面整改,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得到解决,提出的意见落实到位。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管党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履行党组班子从严治党责任、党政“一把手”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决挺纪在前,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组,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责任,严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住建事业迈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减、力度不松,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意见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一个阶段才能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对照整改时限,跟踪督查,确保如期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建立健全台账制度,逐个逐项跟踪问效,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治本,加强对有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研究,在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的基础上,寻求治本之策,推动问题从根子上全面彻底解决。强化督查问责,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对新出现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整改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电话:0315-6638672;邮政信箱:遵化市华明北路北火车站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政编码:064200;电子邮箱:gjjdwbgs@163.com。
中共遵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