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华明路街道办事处辖区内遵化市汽车五厂家属院,因单位保管不善,不慎将证号:367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