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遵政出(1998)02号批文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遵化市支公司 2021年0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