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文化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处遗政策,协助辖区内主体灭失小区不动产权证代办工作,因原开发单位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在遵化市遵化镇西关村北印刷厂家属院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证号遵政征(1998)第962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或者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公告作废。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遵化市文化路街道办事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