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哲(身份证号:130302199304121856)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遵化市燕山花园公寓4-1-601遵化房权证遵镇字第3612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哲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