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秀艳因保管不善,将遵国用(2006)第325-17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遵化房权证遵镇字第15723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白秀艳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