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树敏(身份证号:130228196507210087)本人因保管不善,不慎将遵化房权证遵镇字第2285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米树敏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