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唐山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坐落于遵化市海南大街南侧(使用面积为1881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于2009年4月14日抵押给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海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债务履行期限为2009年4月15日-2009年7月14日,贷款金额为1100万元;因本单位保管不善,将该土地他项权证不慎丢失(土地他项权证号为:遵他项(2009)第069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他项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山海港积极开发区海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