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的
公 告
编号:遵权证废〔2021〕008号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冀02执2301号和执行裁定书(2021)冀02执2301号,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被执行人崔云锋 刘春艳名下的坐落于遵化市桐凤世家4-1-702号冀(2020)遵化市不动产权第0002476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