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的
公 告
编号:遵权证废[2021]009号
根据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冀0281破1号之十六和执行裁定书(2019)冀02破申22号之二,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唐山华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遵国用(2008)第138-1号、遵国用(2008)第138-3号、冀(2019)遵化市不动产权第0001064号、遵国用(2009)第92-2号、遵国用(2009)第92-3号、遵国用(2009)第92-4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