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洁英(身份证号:130228196304255322)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遵化市北二环西路北侧龙源小区34楼1门302号遵化房权证遵镇字第29445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洁英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