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凤云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遵化市第二中学住宅楼一门602的遵国用(2004)第206-1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亢凤云
2022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