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的
公 告
编号:遵权证废〔2022〕003号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冀02民终8237号、执行裁定书(2022)冀02执7650号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冀02执7650号,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被执行人李佐云名下的坐落于遵化市怡园小区24号楼1门102号,冀(2022)遵化市不动产权第0001324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