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超杰(身份证号:130281198903042071)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遵化市文柏路地税局家属楼1-3-102,房产证号为:遵化房权证遵镇字第2919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超杰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