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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刘超杰

发布时间: 2022-07-26 15:28:04

刘超杰(身份证号:130281198903042071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坐落于遵化市文柏路地税局家属楼1-3-102,房产证号为:遵化房权证遵镇字第2919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超杰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