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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李书梅

发布时间: 2022-09-15 16:05:26

李书梅(身份证号:130228197009154865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坐落于遵化市华明路西侧E9遵化房权证遵镇字第3026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书梅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