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书梅(身份证号:130228197009154865)因本人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遵化市华明路西侧E座9号遵化房权证遵镇字第3026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书梅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