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瑞华,身份证号码:130************011,于2011年9月10日死亡,刘瑞华生前与配偶马瑞云在遵化市东二环南路1-3取得不动产一处(权利人姓名为刘瑞华),证书号为遵房字09028号、遵国用(2008)第427号。现刘瑞华长子刘桂新申请继承上述刘瑞华不动产的份额,依据刘桂新提交的死亡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刘瑞华配偶马瑞云、次子刘贵永在我中心签署的放弃上述不动产继承权的声明等材料,我局拟将刘瑞华名下属于刘瑞华的不动产份额以继承的方式,转移登记到长子刘桂新名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予以登记。
公告单位:遵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