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东新庄镇东新庄小学因保管不善,将东新庄乡(1988)第188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遵化市东新庄镇东新庄中心小学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