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连柱保管不善,将遵化房权证遵镇字第35903号房产证,遵国用(2009)第039-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连柱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