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处遗政策,我街道负责协助辖区内主体灭失小区不动产权证代办工作,因原开发单位保管不善,将坐落在北二环西路北侧贸易城内李德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批准文号:遵国用(2002)第338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遵化市文化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