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下营信用社因保管不善,将遵国用(99)第4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遵化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西下营信用社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