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处遗政策,遵化市文化路街道办事处协助辖区内主体灭失小区不动产证代办工作,因原开发单位保管不善,将遵化市气象局北侧海淀东道即遵化市第二建筑公司家属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批准文号:遵国用(92)字第2156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遵化市文化路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