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的
公 告
编号:遵权证废〔2023〕004号
根据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冀0203执1229号之一、河北省唐山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冀0203执1229号之一,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被执行人石礁名下的坐落于遵化市华明北路路西开元杰座商业文柏路4号商业,遵房权证遵镇字第32326号房产证作废。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