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遵化市税务局(原遵化税务局)因年代久远,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遵化市建国村(88)1338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国家税务总局遵化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