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泉乡三义小学因保管不善,将汤泉乡(1988)第852号集体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遵化市汤泉满族乡三义村民委员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