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屈国栋,男,身份证号:130***********001X,于2016年2月6日死亡,王艳如,女,身份证号:130***********0023,于2017年6月30日死亡,屈国栋与王艳如生前系夫妻关系,夫妻二人共育有一女,屈洁(身份证号:130***********0060)。并在遵化市滨河庄园因拆迁安置房屋一处,(权利人姓名为屈国栋)。现屈洁申请继承父亲屈国栋、母亲王艳如上述不动产的份额,依据屈洁提交的父母死亡证明材料、屈国栋父母死亡证明、王艳如父母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据被继承人称,屈国栋与王艳如生前无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我局拟将登记在屈国栋名下属于屈国栋与配偶王艳如共同共有的份额以继承的方式转移登记到屈洁名下,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九十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将予以登记。
公告单位:遵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