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遵权证废〔2024〕003号
根据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冀0281执2043号、工作证,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被执行人提占印、提占刚所有的登记在提占印名下坐落于遵化市红凤名邸13号楼1单元502室不动产权证号:冀(2022)遵化市不动产权第0001733号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