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太原铁路局与遵化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移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时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坐落于遵化市铁路小区,土地证号遵国用(2008)35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