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不动产权属证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遵权证废〔2024〕005号
根据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粤0305执恢204号、委托送达函、工作证,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属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将被执行人张海征名下坐落于遵化市龙祥源小区6号楼2门401号不动产权证号为:冀(2017)遵化市不动产权第0000520号权属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