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编号:遵权证废〔2024〕00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证明公告作废。杨振东(身份证:130*******4610),遵房权证遵镇字第07299号房屋所有权证。
特此声明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