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第一实验小学文礼西街南侧因保管不善,将证号冀遵(87)字050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