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冀0281执46号之十四、工作证,因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将被执行人赵宝芳名下坐落于遵化市开元国际5-2-2902号不动产,不动产证号为:冀(2017)遵化市不动产权第0002612号,现将不动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