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西留村镇入企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 2025-06-10 11:19:57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执法队涉企检查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特制定本涉企检查标准。

 

一、合法性标准

 

1. 明确法律依据:所有涉企检查事项必须具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且列入县级政府公布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目录》。严禁无依据随意开展涉企检查。

 

2. 禁止增设事项:不得以“属地管理”等任何名义擅自增设检查事项,不得借机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确保企业能够在稳定、可预期的环境中发展。

 

二、程序规范标准

 

1. 事前告知:在实施检查前,执法队需提前1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书面检查通知 ,明确检查时间、内容、依据以及检查人员信息等,让企业做好相应准备 。

 

2. 亮证执法:执法人员开展检查时,必须主动出示合法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全程采用文字记录与必要的影像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详细记录检查过程,检查结束后如实填写《行政检查记录表》,确保检查过程可追溯。

 

3. 结果公开:检查结果应在检查结束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政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但涉及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依法需要保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不得公开。

 

三、检查计划与频次标准

 

1. 年度计划制定:乡镇执法队应结合上级工作部署、本乡镇实际情况以及企业特点,每年年初科学编制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计划需明确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时间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

 

2. 频次控制:同一执法队对同一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的年度频次原则上不超过两次。对于多部门共同承担监管职责的领域,相关部门应联合制定检查计划,避免重复检查。如遇上级临时部署的专项检查任务、投诉举报、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经乡镇政府负责人批准后可进行检查,但应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备案说明 。

 

四、行为规范标准

 

1. 廉洁自律:执法人员在涉企检查过程中,不得接受企业的宴请、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参加由企业支付费用的娱乐、旅游等活动 。

 

2. 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开展检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歧视任何企业,杜绝选择性执法。在适用法律法规和行政裁量权时,要保持一致性和合理性 。

 

3. 文明执法:执法人员应做到语言文明、举止得体,尊重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不正当手段进行检查,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

 

五、禁止行为清单

 

1. 不得强制企业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不得为特定企业谋取不当利益,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

 

2. 不得以检查名义变相处罚企业,不得随意滞留企业人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依法依规处理,不得滥用职权 。

 

3. 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避免过度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

 

4. 不得以外出观摩、督导、考察、走访等名义对企业进行变相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