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为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与 省政务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的通知》,原则上自2023年10月1日起,全省停发"三类九证"实体证照,全面使用电子证照,已核发的实体证照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到期自然作废。
三类九证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全面推广使用电子证照,既是河北省道路运输行业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又是交通运输系统的民生实事。在应用电子证"照以前,河北省道路运输证件以纸质为主,从事营运业务时,经一营业户和从业人员须携带实体证件,并严防丢失遗忘,电子证照的应用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可通过"运证通"App 直接申领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部分数据信息不齐全的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首次申领需到发证机关补充相关缺失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