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唐山港陆华拓商贸有限公司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案

发布时间: 2025-08-30 14:43:30

2025年8月21日,执法人员对源头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冀B07958D车辆发货单对唐山港陆华拓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张某国询问该车是2025年8月21日在唐山港陆华拓商贸有限公司装载的热轧卷板,运往曹妃甸。车牌号为冀B07958D货车,车货总重56.1吨,六轴车,超限7.1吨。唐山港陆华拓商贸有限公司涉嫌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2025年8月21日立案,执法人员通过询问对源头单位进行调查询问等法式进行取证(证据名称: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磅房发货单)已证实,2025年8月21日,唐山港陆华拓商贸有限公司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辆驶出经营场所,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书证,视听资料为证。经过执法系统查询该公司于2025年1月14日首次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已作出处罚,处罚决定书号(冀0281交罚罚决字(2025)17号)。违法依据:《河北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处罚依据:《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货运源头单位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和《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第 26(2)项属情节严重档次“违法行为2次被查处或放行10辆(不含)以上20辆(含)以下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处1.5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给予 罚款一万五千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