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遵化市泰然物流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冀B1029Q于2025年05月26日20时55分33秒通过唐山市路北区京环线2号检测点不停车检测系统系统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 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能超过49000千克),车辆总重量为51850千克,超载 2850千克,超限率5.82%。经调查核实,冀B1029Q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限定标准,在公路上擅自行驶 。证据有当事人陈述(询问笔录)、电子数据(货运车辆不停车检测系统检测单)、书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运输证复 印件、委托书)。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年)第三条第八项第二十七 条的规定。处理意见: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年)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第5项“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超过1000千克的,责令改正,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拟责令当事人遵化市泰然物流有限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