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遵化连顺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冀B22030D车辆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发布时间: 2025-09-10 11:12:14

遵化连顺运输有限公司 所属冀 B22030D 车辆于 2025 年 04 月 05 日21 时45 分 56 秒行驶通过唐山市曹妃甸区赤曹线1号检测点 货运车辆不停车检测系统,系统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4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能超过31000 千克),车辆总重量54350千克,超限23350 千克,超限率 75.32%。经调查核实,冀 B22030D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限定标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证据有当事人陈述(询问笔录)、电子数据(货运车辆不停车检测系统检测单)、书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运输证复印件、委托书)。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 年)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 年)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第5 项“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 1000 千克罚款 500 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 元。”处罚款壹万壹仟伍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