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遵化连顺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冀B22250D车辆涉嫌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发布时间: 2025-09-10 13:55:01

遵化连顺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冀 B22250D货运车辆于2025年4月9日23时43分03秒行驶通过唐山市曹妃甸区赤曹线1号货运车辆不停车检测点,系统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能超过49000千克),车辆总重量59150千克,超限 10150千克,超限率20.71%。经调查核实,冀 B22250D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限定标准,在公路上擅自行驶 。证据有当事人陈述(询问笔录)、电子数据(货运车辆不停车检测系统检测单)、书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运输证复印件、委托书)。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年)第三条第(八)项、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年)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第5项“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本机关拟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罚款伍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