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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鑫森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冀B5H137车辆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案

发布时间: 2025-09-12 13:57:10

遵化市鑫森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冀 B5H137 车辆于 2025 年 06 月 02 日 13 时 37 分 35 秒行驶通过唐山市开平区北二环线 2 号检测点 货运车辆不停车检测系统,系 统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 6 轴货车(车货总重不能超过 49000 千克),车辆总重量 58050 千 克,超限 9050 千克,超限率 18.47%。经调查核实, 冀 B5H137 车辆车货总质量超过公路限 定标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 。证据有当事人陈述(询问笔录)、电子数据(货运车辆不 停车检测系统检测单)、书证(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运输证复印件、委托书)。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 年)第三条第一 款第(八)项、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2021 年)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 准(2024)》第 5 项“车货总质量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 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 1000 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 1000 千克的,每超 1000 千克罚款 500 元,最高不得超过 30000 元。” 的规定,《冀 0281 交罚罚决字〔2025〕512 号》决定给予 责令改正违法行 为,处罚款肆仟伍佰元整 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