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张某明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行为案

发布时间: 2025-09-17 15:16:54

2025年09月17日,张某明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张明初次实施违法行为被发现,按照《河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63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情形,裁量阶次轻微的规定。拟作出并处以5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