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唐山市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法制保障,按照唐山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4月24日上午,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冰峰、唐山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姜有贵、唐山市司法局立法处处长聂建宾一行到我市就《唐山市社会信用建设促进条例》立法项目开展县区实地调研。遵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王洪军会见了调研组一行。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凤生,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民法院、公安局、人行遵化支行、发改局、司法局等19家单位负责信用体系建设的领导参加本次座谈。
会上,唐山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姜有贵就立法调研目的、立法流程做了简要介绍。
会议听取了我市关于《唐山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集情况,参会单位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信用修复、信用信息建设等方面,向调研组提出了15条意见建议。调研组对我市调研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表示感谢,对各单位认真研究、充分准备并提出一系列有价值的意见建议充分肯定。调研组表示,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将认真进行梳理、汇总、研究、论证,进一步修改完善法规草案,努力制定出一部符合我市实际,有特色、可操作、真管用、受拥护的地方性法规,为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立法调研为契机,规范有序的开展信用工作,打造更加“法治化”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