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0)》对三项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会议指出: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实施。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三项制度”。推行执行公示制度试点重在打造阳光政府,要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公正高效。推行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重在合法行政,要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
(三)坚持公开透明。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重在规范程序,要扩大记录适用范围,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三、方法步骤
(一)建立 “三个办法”
1、建立遵化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办法。
2、建立遵化市商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办法。
3、建立遵化市商务局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办法。
(二)建立“四类文本”
1、建立遵化市商务局执法流程图。
2、建立遵化市商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3、建立遵化市商务局执法服务指南。
4、建立遵化市商务局行政执法文书样本。
(三)建立 “五项清单”
1、建立遵化市商务局执法事项清单。
2、建立遵化市商务局执法检查人员清单。
3、建立遵化市商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4、建立遵化市商务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5、建立遵化市商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四、严格抽查纪律
我局工作人员,在对被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严禁妨碍检查对象的正常经营活动,严禁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严禁对检查对象吃、拿、卡、要。在抽查监管过程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培训
加大“三项制度”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我局将进一步对“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总结交流经验,力求“三项制度”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