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遵化市随机抽查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2年版)

发布时间: 2022-05-11 11:09:32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子项事项类别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是否适用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备注
1对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运行情况的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十一条。书面检查、委托检查、现场检查、联合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强震动监测设施;是否存在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和保护标志的行为。
2对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十一条。书面检查、委托检查、现场检查、联合检查是否存在危害地震观测环境或侵占、损毁、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标志的行为;是否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
3对典型地震遗址(遗迹)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八十四条;《河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五十一条。书面检查、委托检查、现场检查、联合检查是否存在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行为。
4对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
一般检查事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书面检查、委托检查、现场检查、联合检查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