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咨询渠道
(1)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咨询。
(2)可在人社一体化服务大厅2号窗口和3号窗口进行咨询。
(3)可电话咨询社保中心服务科室: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咨询电话:8019583 8019567
常见政策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刑人员),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都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什么标准缴纳保险费?
2019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设置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7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重度残疾人、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仍可按100元档次缴费。
3.政府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现政府缴费补贴标准为: 200元以下档次补贴30元;200元以上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政府补贴增加15元(200元档次补贴30元;300元档次补贴45元;500元档次补贴60元;1000元档次补贴75元;3000元档次补贴90元;5000元档次补贴105元;8000元档次补贴120元)。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是什么?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确定?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
基础养老金由中央、省、市、县(市、区)逐级确定并全额支付给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139确定。基础养老金属于社会统筹部分,由政府负担,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
6.年限基础养老金如何发放?
参保缴费人员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月基础养老金增加1元。补缴年限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7.高龄基础养老金如何发放?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向65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倾斜。领取待遇人员年满6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1元;年满7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2元;年满85周岁后,每月在基础养老金基础上增加3元。
8. 年限基础养老金与高龄基础养老金能否重复享受?
65周岁及以上参保老年居民的高龄基础养老金与年限基础养老金可以重复享受。
9.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怎么处理?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1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有哪些规定?
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制度施行以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最低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6个月省级基础养老金(目前省级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33元)。
1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参保、缴费?
办理新参保登记需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政府行政综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办理;缴费需在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上操作;补缴往年费用需要先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政府行政综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办理补缴手续,办结后在微信公众号“河北税务”上操作补缴。
1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账户如何封存?
账户封存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行政综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办理。
13.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进行资格认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一年认证两次,上半年1月-5月认证一次,下半年7月-11月认证一次。认证时间内未进行有效认证的,系统将会暂停发放待遇。
认证方式:一是线上认证,通过使用“河北人社”APP和“易人社”APP进行认证。二是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手机认证的,可联系户籍所在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工作人员进行人工认证。
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暂停人员如何申请待遇恢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由于未按期完成认证、外协数据显示死亡或发放失败等原因被待遇暂停的,经过处理或核实后参保人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办理待遇恢复申请及补发业务。
1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如何办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政府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民生保障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