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3年度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0-08 14:19:09

本单位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现结合省、市有关规定,将灵活就业参保人员2023年度养老保险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实际缴费金额以税务系统实收为准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按照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8%部分计入个人账户。

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4533元,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见下表:

缴费标准

月缴费基数(元)

缴费比例

月缴费金额(元)

年缴费金额(元)

备注

社平工资60%

3726.65

20%

745.33

8943.96

实际缴费金额以税务系统实收为准

社平工资100%

6211.08

20%

1242.22

14906.64

社平工资300%

18633.25

20%

3726.65

44719.8

二、缴费方式

方式一:线上缴费

1、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

2、进入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进行“实名认证”→输入证件号码、图片验证码→确定→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选择费款属期起止(“费款属期止”系统默认当前月,需缴纳全年费用的参保人员注意将其选择到12月)输入联系电话点击查询确认缴费基数(参保人员自主选择)下一步进行缴费信息确认确认缴费立即支付输入密码支付成功,缴费完成。

方式二:线下缴费

线下可以到税务部门窗口办理缴费

特别提示1:每月1—25号可以正常缴费,25号以后税务缴费系统关闭。(缴费时间如遇调整,请以税务部门通知为准)

特别提示2: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缴费期内未缴费的,未缴费期间视作中断缴费,无补缴政策时无法跨年度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