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人于2024年3月1日起享受长护险待遇,5月份由居家护理转为养老院。按照相关政策,参保人选择养老定点服务机构进行长期护理发生的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70%,支付上限1500元/月,此项为反映问题里提到的“补贴”。 12月9日上午11:40,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与家属进行沟通,了解到机构确实未支付相关费用;12月10日上午09:11,唐山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中心遵化分中心负责人已约谈该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要求机构务必将相关费用支付到位;12月10日下午14:53,工作人员再次联系家属,家属表示机构已支付护理费,反映人表示满意。
遵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