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永葆初心办实事 兴水利民促发展”
发布时间: 2021-11-29 09:43:04
近日,我市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永葆初心办实事 兴水利民促发展”新闻发布会,会议由市委对外宣传服务中心主任杨广超主持,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李海龙同志进行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近年来,市水利局深入践行习近平“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持续实施水利民心工程建设,扎实做好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饮水安全等工作,用心用情办好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经济发展用水需求。我市境内共有大小河流42条,其中县级河道14条,乡级河道28条。自2017年实施河长制工作以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设总河长2名,县级河长14名、乡级总河长25名、乡级河长81名、村级河长434名,实现了河道管护全覆盖,实现了从“有名”向“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的转变。通过开展集中排查、组织专项行动、加强日常巡查等方式,对全市42条河流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乱堆乱建问题398处。同时,利用智慧水利视频监控平台以及无人机航拍等先进技术,对河库进行巡查督办。此外,开展河道生态补水。今年以来,已累计补水1000余万立方米,全市河道面貌有了较大提升,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使群众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
一是沙河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顺利推进。现沙河水平口引滦水源地保护工程、城区截污治污工程项目已投入运营。正在进行湿地公园景观提升和巡河路、慢行系统工程建设。二是谋划并实施了魏进河河道治理工程、遵化市般若院水库至工业园区引水管道延伸工程等项目。三是积极与生态环境部门结合谋划了黎河大小麻各庄排水沟7个生态治理项目。通过河库保护和水生态修复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一是以用水指标为底线,严格管控地下水。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监管,严禁利用地下水新上高耗水项目;严格机井管理,对未取得取水许可批准的,一律不得建设取水工程。二是以项目建设为支撑,引足用好地表水。我市地表水资源总量丰富,正在实施邱庄水库至金山工业园区供水工程、东风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项目、般若院水库至工业园区引水管道延伸工程,可极大提高地表水利用率。三是坚持恪守红线意识,取水许可全覆盖。按照“取水有证、无证关井”的要求,组织乡镇(街道)全力推进违法取水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制定了《遵化市自备井关停计划》,采用填埋、封存等方式关停自备井减少地下水无证开采。四是坚持宣传舆论导向,提升群众节水意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治水方针政策。![]()
通过多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实施,目前全市648个行政村全部实现集中供水,集中供水率达到100%,自来水入户率达到90.4%。同时,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人”制度,对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和监测。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实施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使50处农村饮水工程得到巩固提升,惠及人口18万人。记者:通过发言,了解到我市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体系,请问各级河长职责都有哪些?
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李海龙:县级河长负责落实市总河长或上级河长部署的各项工作;对责任河库进行定期巡查,对问题易发或存在突出问题的点位重点巡查;研究制定突出问题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牵头推动解决;协调和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实施责任河库问题整治及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区域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督导落实部门责任。乡级河长负责落实上级河长交办的工作;巡查责任河段要做到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对需要由上一级河长或相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一河长报告;对村级河长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村级河长负责落实上级河长交办的工作;每次巡查要做到责任河段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应予以处理或制止,处理不了应及时向相关上一级河长或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河纠纷调查处理等;宣讲河库管护公民义务,倡导群众自觉维护河库环境。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李海龙:河道“四乱”是指乱占、乱采、乱堆、乱建。(1)“乱占”是指:围垦湖泊,擅自在湖泊内筑堤围埝、填土垫高;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包括围占、垫高、垦植河道水域、滩地,侵占河道行洪断面、缓洪蓄洪容积;未经批准在河道滩地挖筑鱼塘;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作物及成片林木。(2)“乱采”是指:在河道(含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未取得合法有效采砂许可证、超出采砂许可证批准范围或深度、禁采期、禁采区进行采挖砂石、取土和淘金等行为。(3)“乱堆”是指:在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弃置矿渣、尾矿、垃圾及其它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4)“乱建”是指: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未经许可、越权和不按许可要求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记者:《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颁布实施后,请问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李海龙:《河北省节约用水条例》7月1日起实施后,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并加强舆论宣传。一是精心组织学习。切实将学习节水条例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充分利用学习日等集中学习,在加强我局自我学习的同时,积极申请市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一把手带头进行研习,并在政府办公会进行宣讲解读,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二是大力实施节水行动。充分发挥“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县”的带头引领作用,健全节约用水奖励机制,鼓励节水技术、器具、产品使用推广,通过多层次的节水载体建设,全面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三是多层面举办宣传活动。结合入企检查、燕赵节水行进校园等活动,组织开展《节水条例》座谈,宣传推广节约用水先进典型。记者:什么是农村饮水“三个责任人”,都有什么职责?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李海龙:“三个责任人”是指乡镇政府主体责任人、水利行业监管责任人和村级工程管护责任人。作用是通过村里公示“三个责任人”姓名、电话的方式,引导群众有问题首先向村级“三个责任人”反映,通过“三个责任人”解决群众在饮水安全上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化解在基层。